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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
作業

REVIEW

資格審查

一、資格1:

  • 111及112學年度全國各大專校院管理相關研究所博、碩士畢業生(含在職生)

  • 同一學位論文以參賽本活動1次為限,且不得跨類申請。

二、資格2:
須完成線上報名及繳交電子資料(含論文摘要、參賽論文文稿及學位論文比對參考文件〔去除參考文獻進行比對〕)。
三、資格3:
所提交之檔案(論文摘要、參賽論文文稿〔含附件、問卷等〕、學位論文比對參考文件)須符合匿名處理,不可出現:參賽者姓名、學校、系所、指導教授姓名等可識別身分資訊。
註:若未匿名處理者將剔除參賽資格。
資格4:
不分博士組、碩士組及EMBA組,摘要均另計1頁參賽論文文稿依博士組、碩士組及EMBA組之差異,所繳交之論文頁數分為:博士組30頁碩士組及EMBA組20頁

註1:參賽論文文稿包含內文、參考文件及附件等資訊。
註2:文稿超出部分將予以刪除。

初審審查

投稿論文匿名審查:提供給評審委員的審查資料僅出現本次投稿編號或代號,而不會出現參賽者或指導教授之姓名,學校、系所名稱...等。 
評審委員將依照投搞論文內容進行初步審閱,以決定後續進入複審之名單。

 

複審作業


投稿論文匿名審查:提供給評審委員的論文資料僅出現本次投稿編號或代號,而不會出現參賽者或指導教授之姓名,學校、系所名稱...等。
審查標準

評分項目 評分比例
論文創新程度
主題創新性、具有獨到見解的申論
25%
論文結構完整度
概念架構、組織邏輯、文獻資料、文字表達
20%
研究設計嚴謹度
模式推導、資料蒐集方法
20%
論文對管理實務及學術上的具體貢獻
對管理涵意的深度探討與文獻關聯性、學術貢獻度
35%

決審作業

審查方式口頭發表(通過資格審、初審與複審之入圍者將進行口試)。
入圍決審者,除因「臨時發生之不可抗拒事由」,須
親自參加決審審查,方能取得特優、優等及佳作等獎項之資格。
決審當日依本論文獎所列博士組、碩士組(七
大類別)及EMBA組同時進行評選。原則上,每場次由委員評選出最佳的 1 篇論文為特優,次佳的論文為優等,餘為佳作,並由該場次之委員檢視該類別中是否有符合最佳實務應用的論文。最終實際獲獎名單將根據決審委員之審查建議決定給獎。

註:決審當日簡報檔案亦須進行去識別化,故不可出現:校徽、系徽、校名、系名及指導教授等資訊。
審查標準

評分項目 評分比例
論文創新程度
主題創新性、具有獨到見解的申論
20%
論文結構完整度
概念架構、組織邏輯、文獻資料、文字表達
15%
研究設計嚴謹度
模式推導、資料蒐集方法
20%
論文對管理實務及學術上的具體貢獻
對管理涵意的深度探討與文獻關聯性、學術貢獻度
30%
論文答辯
口語表達、應對能力、簡報技巧
15%


審查時間民國 1138月31日(星期六)

審查地點銘傳大學基河校區(台北市基河路1303樓)

入圍決審名單11308月21公佈至 最新消息